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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临潼区2023年全国卫生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的通知

来源:咸林医学网      发布人:学林网      发稿日期:2023-01-07

按照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23年临潼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代理人员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现场确认地点


临潼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临潼区东关街31号)。


联系电话:029-83818073 029-83962960


二、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一)2023年首次报名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原件:①报名表(除报考初级技士、初级药士的考生外,考生提交的报名表须加盖受聘单位公章);②身份证;③用于报名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下含本科如无学位证可不提供,博士、硕士须提供学位证;使用药物制剂专业报考药学系列职称,须提供学位证;硕士及以上学历报考和本科学历按规培条件报考临床、中医、口腔类的考生,须提供规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执业证;⑤资格证;⑥聘任证明表(涉及执业注册的考生,符合报考要求的多时间段的执业经历可累加计算年限,所提供的聘任证明开具单位及时间须与执业注册记录相匹配,聘任年限计算截至时间2022年12月31日)。


2.复印件:①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要求提供原件的考生提供);③执业证(证书内容每一页全部复印);④资格证(证书内容每一页全部复印);⑤在非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的考生,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⑥规培证。(以上所有复印件A4纸复印、字迹清晰,每一页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


(二)2022年已参加过本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报考信息未发生变化,网报后自动确认,无需到人才中心现场提交资料。


(三)陕人社发〔2020〕12号规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享受政策优惠的,除结合自身情况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抗疫表现情况》(模板见附件)一式三份,以及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正式文件。(文件须注明符合哪个文件的一线人员规定、享受什么政策倾斜、公示方式、公示结果和单位意见。同一单位有多名人员的,所在单位出具一份文件后附名单和公示材料)


三、缴费方式


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考生网上缴费方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2023年2月17日—28日期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本人放弃考试。2023年4月6日—23日期间,完成缴费的的考生可打印准考证。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可查询考试成绩。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均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


四、其他要求


1.《报名申请表》提交照片须为白底彩照;单位名称:“临潼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单位所属:“地或设区的市”;单位性质:“其他”;考点:“西安”。


2.考生网报时务必确保填写的个人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编号准确无误,以便考务机关查证;现场审核时务必确保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3.聘任证明表须按照“附件1”模板打印后填写盖章,需粘贴照片。


4.凡在非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的考生,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6.报名参加2023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22年12月31日;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执业活动的,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请广大考生互相告知,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聘用证明表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抗疫表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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